规章制度
图书资料室工作职责
发布者:无
来源:办公室
发布时间: 2021-12-17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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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资料室工作职责
1、图书资料室(对外业务交流称图书馆)是校委领导下为党校教学、科研提供文献信息保障和服务的职能部门。
2、及时地、有计划地、有针对性地、系统地采集各种类型的文献信息,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科学加工和管理,努力形成党校特色并兼具地方特色的馆藏体系。
3、做好文献资料的流通借阅和管理工作。
4、加强文献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利用。
5、做好图书馆网站的信息发布和更新,图书馆业务管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。
6、开展文献信息资源使用辅导和培训,提高读者信息素养和信息技能。
7、做好校内科室之间的横向沟通和协调,开展党校系统图书馆之间的协作与交流。
8、组织科室政治、业务学习,开展学术研究,参加省、校有关学习培训、学术交流活动。
9、指导所辖县市(区)党校图书资料室业务工作,组织各项活动。
10、完成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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